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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条件

    发布时间:2017-03-20 16:24:18

    (一)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要求;(二)项目单位须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,在最近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

    (一)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要求;

    (二)项目单位须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,在最近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70分及以上。
    (三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、降耗、环保、安全等要求,项目方案合理可行,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;
    (四)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、资金筹措、项目实施能力,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,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,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,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;
    (五)建设项目应完成审批、核准或备案,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,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、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,已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或用地已经依法批准,具有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。
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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